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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的通知

2025-02-14 11:11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索 引 號 MB1644959/2025-11472 發文日期 2025-02-14
發布機構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文  號
分   類 水資源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廳相關處室、直屬單位:

水資源是重要的自然資源,是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的關鍵因素。為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230號)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資源基礎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7號)要求,現就開展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水資源基礎調查以國土“三調”和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統一底版,以我省國土空間范圍內的所有水體為調查對象,緊緊圍繞自然資源“兩統一”職責,從自然資源的角度開展調查,掌握全省水資源空間分布、數量、質量和動態變化等狀況,為自然資源管理、生態文明建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水資源基礎信息。

二、工作任務

(一)水域空間調查。以國土“三調”和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的水域范圍為基礎,調查全省江河、湖泊、水庫等水域豐水期和枯水期一年兩次的水面范圍、面積等情況,坑塘的范圍、面積等情況。

(二)水儲存量調查。包括地表液態水儲存量和地下水儲存量。開展水下地形(水深)測量,調查全省江河、湖泊、水庫、坑塘水儲存量,以及全省地下水儲存量。

(三)水資源量調查。從水利部門共享全省地表水資源相關數據,掌握各縣(市、區)、各流域地表水資源量。開展全省地下水資源周期和年度調查評價,掌握各縣(市、區)、各流域地下水資源量。

(四)水資源質量調查。調查獲取全省地下水資源質量。地表水資源質量共享生態環境部門數據成果。

(五)年度變化調查。對水資源主要指標開展年度變化調查評價,包括湖泊、水庫和重點江河水體儲存年度變化量,地下水儲存年度變化量,河湖庫塘水面面積年度變化等,掌握水資源年度變化情況并形成年度成果。

(六)水資源專題調查評價。面向重點區域,針對自然資源管理需求,圍繞水資源與其它自然資源的相互關系,開展專題調查評價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2025年2月,組織調查力量,部署調查任務,完成相關調查準備工作。

(二)2025年,組織開展實地調查。

(三)2025年下半年,匯總形成水資源基礎調查基本數據。

(四)2026年,完成水資源調查評價,形成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成果。

四、組織實施與分工

(一)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制定全省實施方案和技術細則,開展全省技術培訓,指導各地、各單位開展調查工作,形成省級調查成果并提交自然資源部。配合落實全國及流域調查成果協調銜接與匯總工作。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省級水資源基礎調查評價數據庫與信息共享服務機制。

(二)省測繪工程院、省地質環境總站負責全省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的技術支撐,形成省級調查總成果及各分項成果。

(三)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開展坑塘水下地形測量,形成坑塘水儲存量調查成果。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本轄區坑塘水儲存量調查成果,并匯交至省自然資源廳。

(四)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配合資料收集和工作協調,協助省級開展水資源基礎調查各項工作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2025年是水資源基礎調查的關鍵一年。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水資源基礎調查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的困難和問題,充分保障調查經費,扎實開展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二)加強協同配合。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調查任務,積極協助省級實施水資源基礎調查各項工作。積極與水利、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溝通對接,建立合作共享機制,共享獲取相關部門已有調查評價成果,避免重復性工作,并積極向政府其他部門提供水資源基礎調查有關成果。

(三)確保質量進度。水資源基礎調查的任務重、時間要求緊。各地、各單位要嚴格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質量管理,建立質量責任制,確保調查質量。要制定工作計劃,把握工作節奏,合理組織力量,科學安排工序,確保按時完成調查工作。

(四)切實保障安全。各地、各單位要把安全作為工作底線,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加強宣傳培訓,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要進一步增強保密意識,強化保密責任,規范保密程序,加強保密教育,落實保密管理各項要求,確保涉密數據資料安全。

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實施方案附后。各地、各單位在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報省廳。

聯系人及電話:張?凱 027-86656156,朱?青?027-8665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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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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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

2025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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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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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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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230號)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資源基礎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7號)要求,保障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科學有序實施,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水資源基礎調查以國土“三調”和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統一底版,以我省國土空間范圍內的所有水體為調查對象,緊緊圍繞自然資源“兩統一”職責,從自然資源的角度開展調查,掌握全省水資源空間分布、數量、質量和動態變化等狀況,為自然資源管理、生態文明建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水資源基礎信息。

二、工作內容

根據工作目標任務要求,按調查對象和工作方式不同,開展水域空間調查、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地下水資源調查、水資源專題調查評價和數據庫建設等工作,突出調查數據成果的基礎性和空間性,填補以往水資源調查工作空白,形成具有自然資源特色的水資源基礎調查成果。

(一)水域空間調查。

1.調查內容與主要指標。

水域空間調查主要是調查特定時間點水體的空間位置、范圍與面積情況。以國土“三調”和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的水域范圍為基礎,調查豐枯水期全省江河、湖泊、水庫等水面范圍。針對重要生態脆弱區和受極端氣候事件影響區域,根據需要開展水域空間動態調查監測。

坑塘水域空間調查數據采用2024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中的坑塘水面數據。

2.主要方法。

(1)領取調查底圖。

領取國家下發的水域空間調查底圖。

(2)調查與上報。

在國家提取的水域空間數據基礎上,省自然資源廳組織隊伍以內業調查為主體開展復核,確定水面范圍和邊界,形成全省水域空間調查成果并上報國家。

3.進度安排。

2025年2月底前,領取國家下發的豐水期、枯水期水域空間調查底圖。

2025年4月底前,組織開展全省2024年度豐水期、枯水期水域空間調查復核,完成水域空間調查成果上報國家。

(二)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

開展地表液態水水下地形(水深)測量,建立“水面面積-水深-水儲存量”數學模型,根據水域空間調查成果,計算湖泊、水庫、坑塘、河流等地表液態水儲存量。

1.調查內容與主要指標。

表1 ?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主要內容、來源、要求

調查

對象

調查內容、來源

要求

面積

水深

湖泊

來源于豐水期和枯水期水域空間調查成果

水下地形(水深)測量

具體按照部制定的水下地形測量技術文件執行。

水庫

來源于豐水期和枯水期水域空間調查成果

收集共享為主

對需要開展實地調查的水庫,要求同上。

坑塘

來源于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

水深抽樣測量、資料收集等

根據區域特點、坑塘類型,基于抽樣理論確定抽樣強度,一般總體抽樣比例控制在1%-5%

河流

來源于豐水期和枯水期水域空間調查成果

典型斷面水下地形(水深)測量

斷面測量線可以考慮按1000-2000米間距布設。

(1)湖泊水儲存量調查。

根據湖北省湖泊保護名錄,全省湖泊共754個。其中水面面積1平方千米以上的231個湖泊應重點調查,通過資料收集和實地調查等方式開展湖泊水儲存量調查。國家負責完成53個面積超過10平方公里湖泊以及主要界湖的調查任務。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完成其余178個湖泊的水儲存量調查任務,并負責全省屬于國家調查任務范圍的湖泊水上作業手續辦理等協助配合工作。

對于面積小于1平方千米的523個湖泊,可通過資料收集獲取湖泊水儲存量等數據;缺乏數據資料的,參照坑塘調查方式,采取不小于10%的抽樣比例開展抽樣調查。

(2)水庫水儲存量調查。

對于大中型水庫應重點調查,主要通過資料收集掌握水庫水下地形和水儲存量數據成果。對于具有水下地形和水儲存量數據資料的水庫,如果實測以來水庫淤積不嚴重,可通過資料收集,獲取水庫的名稱、位置、面積、庫容、調蓄水位、庫容曲線和儲存量等數據成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水庫需要開展水儲存量實地調查,按照湖泊水儲存量調查方法構建“水面面積-水深-水儲存量”數學模型,結合水域空間調查成果計算水庫水儲存量。

對于收集資料無法滿足工作精度要求的小型水庫,采用面積小于1平方千米的湖泊水儲存量調查方法開展調查。

(3)坑塘水儲存量調查。

根據2023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中的坑塘水面圖斑,部署抽樣樣本,開展坑塘水深抽樣調查。以數理統計為理論基礎,根據區域特點、坑塘類型,按照坑塘總數的1%-5%開展坑塘抽樣調查,構建不同片區坑塘“水面面積-水深-水儲存量”統計模型,利用2024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分析計算坑塘水儲存量。可采用實測或資料收集等方式獲取坑塘水深。開展坑塘水深實測時,根據坑塘特點合理布設測點,可按照“十”字或“井”字型布設,采用測桿、測錘或聲吶裝備等進行測量,單個坑塘原則上測深點數3-5個。

省自然資源廳開展坑塘抽樣并分發圖斑,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本轄區坑塘水深抽樣調查,形成相應成果,逐級匯交至省級。省自然資源廳匯總形成全省坑塘水儲存量調查成果。

(4)河流水儲存量調查。

省自然資源廳根據工作需要和計劃安排,確定2025年需要開展調查的河流或河段,可參照以下要求開展河流(河段)水儲存量調查。

a)根據控制斷面水下地形(水深)測量數據,構建河流(河段)水儲存量計算數學模型,并結合水域空間調查成果計算河流(河段)水儲存量;

b)河流斷面測量可以考慮按1000-2000米間距布設測線,平直等寬河段可根據條件放寬,地形明顯變化河段需適當加密。

國家結合地方工作情況選取部分重點河流(河段)開展調查。

2.主要方法。

綜合利用聲吶、激光、測桿、測錘、遙感反演等多種方式,選取合適的采樣間隔,獲取水下地形(水深)數據,構建“水面面積-水深-水儲存量”數學模型,結合水域空間調查成果得出湖泊、河流、水庫、坑塘等地表液態水儲存量。具體按照部制定的水下地形測量技術文件執行。

3.進度安排。

2025年4月底前,完成資料收集,啟動實地調查工作。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湖泊、水庫、坑塘、河流水體實地調查,構建“水面面積-水深-水儲存量”數學模型。

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工作。

2026年,根據需要開展地表液態水儲存量年度變化調查。

(三)地下水資源調查。

開展水文地質補充調查、地下水監測與統測、地表水與地下水轉化調查、地下水資源評價等,查明含水層分布與結構、地下水系統邊界、地下水資源評價參數等,掌握地下水流場形態與變化,評價形成降水量及降水資源量、地表水與地下水轉化量、地下水資源量、地下水質量等國情數據。

1.調查內容與主要指標。

(1)評價基礎與補充調查。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與概念模型構建。以武漢市為調查對象,通過資料收集和補充調查,形成1:5萬比例尺的重點區水文地質調查成果,掌握地下水系統邊界、含水層與含水巖組空間結構及參數、包氣帶結構與“三水”轉化關系、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地下水動態特征、地下水化學特征與水質狀況、與地下水有關的生態地質環境問題等。調查深度應達到主要含水層組的底板。根據評價單元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建立評價單元水文地質概念模型。收集重點區之外1:20萬比例尺的水文地質調查工作資料。

水文地質參數與地下水資源評價參數調查校驗。重點調查校驗含水層厚度、降水入滲補給系數、給水度、彈性釋水系數、滲透系數、基徑比等參數。

地下水相關生態地質環境問題調查。全省地下水相關生態環境問題主要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下水降落漏斗、巖溶石漠化、冷浸田、土壤潛育化、地下水污染、地方病、原生劣質水等。以武漢市為調查對象,就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問題重點開展調查。其他地區地下水相關生態地質環境問題以資料收集為主。

地下水監測與地下水統測。地下水監測主要是運行維護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站點和省級地下水監測站點。為更好掌握區域地下水流場及動態變化,在國家級和省級監測站點基礎上,按照國家地下水統測有關技術要求,根據需要在主要平原盆地區、地下水開采區、巖溶地區、重要河谷與生態脆弱區等區域開展地下水統測,彌補現有地下水監測站點不足問題。2024年、2025年豐水期各開展一次地下水統測工作。

開發利用資料收集與補充調查。收集水庫、引水渠系、灌區分布和種植結構等水資源開發利用相關資料,地下水開采井分布與開采量資料。以武漢市為重點區域,利用土地利用類型、種植結構、灌溉面積及灌溉定額、社會經濟發展等資料,進一步分析測算實際用水量。通過資料收集和補充調查,掌握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模式與利用量。

地表水與地下水轉化量調查。在現有地表水與地下水監測站點基礎上,針對缺少監測資料的重要湖泊、河流地表水與地下水轉化關鍵斷面,補充開展水位、水質、流量等要素監測,調查地下水排泄形成的河川基流量和地表水體入滲形成的地下水補給量,為匯總地表水資源量與地下水資源量,形成水資源總量提供依據。在武漢市及長江、漢江等大型河流與地下水交換處,開展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質全分析、同位素測試、地下水流速流向測量、典型小流域關鍵斷面監測等工作,研究地表水資源量與地下水資源量的交換量。

地下水質量補充調查。在國家地下水監測站點和省級地下水監測站點水質監測基礎上,針對缺少地下水質資料、地下水環境復雜、水質監測密度不足的地區,開展地下水質量補充調查,掌握區域地下水化學特征和水質狀況。在全省開展豐、枯期地下水質補充采樣,掌握區域地下水化學特征和水質情況。

降水資料收集與分析評價。基于降水數據,降水等值線或格點數據,開展全省降水量和降水資源量分析評價,分析不同區域降水現狀及年度與周期變化規律,評價形成區域年度和多年平均降水量與降水資源量空間分布數據。

(2)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

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調查評價形成2023、2024、2025年度的地下水資源量、地下水質量、主要平原區地下水動態特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形態及變化、地下水儲存變化量、年度重大氣象水文事件對地下水影響等成果。

全省地下水資源周期調查評價。調查評價形成2000年以來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不同級別地下水資源量、不同水質類型地下水資源量、地下水儲存量、地下水可開采量、地下水開采利用與超采狀況、生態地質環境問題狀況等成果。在現有國家地下水資源周期調查評價成果(2000-2020)基礎上,開展調查評價,形成全省地下水資源周期調查評價成果。

2.主要方法。

綜合采用水文地質遙感、水文地質測繪、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質鉆探、野外原位試驗、斷面測流、示蹤試驗、抽水試驗、地下水監測、地下水統測、地下水水樣采集與測試等技術手段開展地下水實地調查。在地下水資源評價參數校驗和水文地質概念模型構建基礎上,依據地下水基礎調查數據,開展地下水資源數量和質量評價。

地下水資源量評價,山丘區一般采用排泄量法;平原區一般采用補給量法,并計算排泄量進行資源量均衡校驗。根據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和功能特征開展地下水質量評價。根據地下水長期監測網和地下水位統測獲取的地下水位變化數據,結合含水層給水度參數和彈性釋水系數計算地下水儲存變化量。地下水可開采量評價,山丘區以山間盆地、巖溶區和河谷區為重點區進行評價,重點保障枯季生態基流量;平原區以水均衡法為主要方法,實際開采量調查法和可開采系數法為參考方法,重點保障生態水位;對于地下水開采程度較高且資料豐富的地區,可選取數值法進行評價。地表水與地下水轉化量調查主要采用水動力學法、水化學法和環境同位素技術等相結合方法,確定地表水和地下水轉化監測斷面,綜合分析地表水與地下水相互轉化關系,計算轉化量。

3.任務分工。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自然資源部領取國家級氣象站點數據和降水格點數據,協調收集本省各級氣象站點和雨量站點數據,形成省級降水量空間分布數據成果。負責組織開展全省地下水統測、地下水資源年度和周期調查評價等工作,組織省級調查成果審查,落實全國及流域調查成果的銜接與匯總要求,向國家提交省級監測站點地下水監測數據、地下水統測數據和省級地下水資源調查成果。

4.進度安排。

(1)2025年。

2月底前,完成2023年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資料收集和省級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

3月底前,完成2024年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資料收集和省級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

4月中旬,配合國家完成流域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

6月底前,完成省級地下水資源周期調查評價,配合國家完成2024年全國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

12月底前,完成年度地下水統測和其他野外調查工作,形成省級地下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庫。配合國家完成全國地下水資源周期調查評價成果,配合國家建成流域和全國地下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庫。

(2)2026年。

4月中旬前,完成2025年全省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配合國家完成流域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

6月底前,配合國家完成2025年全國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

(四)水資源專題調查評價。

1.主要內容。

選取武漢市為區域重點城市,開展水資源與城市韌性專題調查評價。基于歷史和最新調查監測數據,選取評價模型,建立評價體系,分析區域水資源及其關鍵要素的時空變化,分析當前區域水安全問題及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性,評估城市水安全影響,研究提出地下水戰略儲備與應急水源地規劃建設、地表水地下水聯合調蓄、水資源保護利用、國土空間規劃與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等建議或措施,編制武漢市水資源與城市韌性專題調查評價報告,支撐城市韌性提升。

協助國家完成重大城市群專題調查評價。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子專題開展調查評價,并納入國家總專題中。

2.進度安排。

2025年形成階段成果,2026年完成。

(五)數據庫建設。

在國家統一制定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庫建設標準基礎上,按照分建共享原則,配合建設國家和地方集中與分布式相結合的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庫,包括水域空間調查數據庫、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數據庫、地下水資源調查數據庫等。收集共享的數據成果也納入數據庫。省自然資源廳在國家統一的數據庫架構下,根據國家統一標準,負責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的入庫和維護。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庫納入自然資源三維立體時空數據庫。

1.主要內容。

(1)水域空間調查數據庫。

包括水域空間調查對象的空間分布與屬性信息,以及工作過程中的成果數據,具體包括河流、湖泊、水庫、坑塘等空間分布及成果信息。

(2)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數據庫。

包括水下地形(水深)測量成果、儲存量計算數學模型、地表水儲存量等調查成果。

(3)地下水資源調查數據庫。

包括大氣降水、水文地質、地下水評價參數、地下水動態觀測、地下水統測、地下水開采量、地表水開發利用、地表水與地下水轉化量、地下水資源量、地下水儲存量、地下水可持續開采量、地下水化學、地下水水質等調查成果。

2.進度安排。

2026年5月前,完成省級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入庫。

2026年6月前,配合國家完成全國和流域水資源基礎調查數據入庫。

(六)相關資料收集與共享。

根據工作需要,需要收集和共享的主要數據資料見表2。

表2??相關資料收集與共享清單

收集內容

主要數據資料

數據資料來源

國家級降水格點數據

歷年不同時間尺度降水量格點數據

自然資源部負責從氣象部門獲取和下發

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位、水質數據

歷年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位、水質數據

自然資源部負責向各省共享

省級地下水監測工程水位、水質數據

歷年省級地下水監測工程水位、水質數據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地質局協調獲取

江河湖庫水資源調查成果

全省第三次全國水資源調查評價成果;河湖遙感圖斑核查成果;河湖水庫和小微水體摸查清單數據等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水利廳協調獲取

氣象數據

雨量站和蒸發站的位置坐標,歷年不同時間尺度的降水、蒸發等氣象數據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氣象局、省水利廳協調獲取

水文測站與水文數據

歷年不同時間尺度的水位、流量等數據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水利廳協調獲取

地表水資源量

不同時期各級行政單元和水資源區的地表水資源量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水利廳協調獲取

水資源開發利用數據

地表水和地下水歷年逐月用水量、耗水量及退水量等數據;農業種植類型、種植面積、種植結構等數據;引水渠系、灌區分布、灌溉面積、灌溉水量、灌溉定額等數據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協調獲取

相關部門開展過的湖泊、水庫調查數據

水下地形數據、庫容曲線、水儲存量等;水利普查數據等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協調獲取

地表水質

不同時期水質數據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從省生態環境廳協調獲取

三、預期成果

預期成果包括省級水資源基礎調查成果總報告、數據庫與圖件等,各分項預期成果如下:

(一)水域空間調查成果。

1.湖北省水域空間調查成果報告及圖件;

2.湖北省水域空間調查數據庫;

3.重點地區水域空間動態監測成果報告及圖件。

(二)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成果。

1.湖北省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成果報告及圖件;

2.湖北省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數據庫。

(三)地下水資源調查成果。

1.湖北省地下水資源年度調查評價成果報告及圖件(2023、2024、2025);

2.湖北省地下水資源周期調查評價成果報告及圖件;

3.湖北省地下水資源調查數據庫。

(四)水資源專題調查評價成果。

武漢市水資源與城市韌性專題調查評價成果報告。

(五)綜合成果。

湖北省水資源基礎調查成果總報告。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全面統籌全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制定全省實施方案和技術細則,開展全省技術培訓,指導各地、各單位開展調查工作,匯總形成省級調查成果并提交自然資源部。配合落實全國及流域調查成果協調銜接與匯總工作。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省級水資源基礎調查評價數據庫與信息共享服務機制。

2.省測繪工程院負責開展全省水域空間及其年度變化調查,負責水域空間調查數據庫入庫和維護。負責指導開展全省江河、湖泊、水庫、坑塘的水下地形測量,形成地表水儲存量及其年度變化調查成果,負責地表液態水儲存量調查數據庫入庫和維護。

3.省地質環境總站作為技術牽頭單位,負責指導開展地下水儲存量、地下水資源量、地下水質量及年度變化調查等工作。指導開展重點區域水資源專題調查評價,地下水資源調查數據庫入庫與維護。負責編制湖北省水資源基礎調查成果總報告。

4.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開展坑塘水下地形測量,形成坑塘水儲存量調查成果。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本轄區坑塘水儲存量調查成果,并匯交至省自然資源廳。

5.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配合資料收集協調,協助省級開展水資源基礎調查各項工作任務。

(二)技術保障。

1.統一技術標準規范。

省自然資源廳根據國家統一的標準、規定和規范,并結合我省情況,補充調查內容,制定相應的細則,適時組織技術培訓。

2.加強技術指導與咨詢。

各地在調查中遇到的重要技術問題要及時上報。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對有關調查成果和重大問題進行論證、咨詢。

(三)質量保障。

承擔單位建立并運行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質量控制關鍵環節和具體措施,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要求開展調查及質量控制,對其形成的成果質量負責。承擔單位對調查監測基礎資料和參考資料進行整理分析,確保所使用的資料可靠,按作業規程和有關說明使用,對數據采集、處理、檢查、修改和統計分析等全過程及相關責任人參與行為,進行真實記錄、建檔留存。承擔單位執行過程質量自查和成果質量檢查,確保成果的完整性、規范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省級調查成果審查,對省級調查成果質量承擔管理職責。

(四)安全保障。

各地、各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針對水資源野外調查復雜環境特點,制定野外調查安全手冊和應急預案。針對水資源數據的特點編制數據管理相關規定,及時開展安全生產和保密培訓,加強工作人員教育,確保在野外調查和數據收集、整理、處理、分析、數據庫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和保密工作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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