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丨《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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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修訂的背景及必要性
2021年11月,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自然資規〔2020〕5號)等法律法規有關要求,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實施細則(試行)》(鄂自然資規〔2021〕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試行)》),保障了我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工作順利開展,但該文件已于2024年3月1日到期。2023年10月,自然資源部印發《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自然資規〔2023〕7號),與部2020年試行版對比,一是明確了成片開發實施范圍,將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內的集中建設區修改為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二是增加了成片開發方案可調整的情形與審批備案要求。為落實自然資源部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實施情況,為進一步做好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工作,對《實施細則(試行)》進行修訂十分必要。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成片開發范圍。一是明確成片開發是指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二是明確各地應根據自然地理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成片開發方案范圍。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零星地塊、不連續成片地塊等可一并納入成片開發方案范圍。
(二)明確方案調整路徑。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經批準后,應當嚴格按照方案確定的范圍、時序安排組織實施,不得隨意調整。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國土空間規劃調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無法實施的,可按規定調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并報原批準機關審批。調整后公益性用地比例應當符合規定要求,已實施征收的地塊不得調出。
(三)簡化成片開發內容。一是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方案名稱統一為《××縣(市、區)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20××—20××年)》。二是合并部分條款使文件更簡潔明了。如第七條整合征求各方意見、第八條整合方案備案、審查等要求、第十一條整合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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